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5年度市直單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0〕43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現就2015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事業單位新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除國家、省、市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一律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邵陽市事業單位面向碩士研究生和應屆全日制優秀本科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即日起予以取消。
二、市直各單位主管局根據下達的招聘計劃數擬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簡章,于10月15日前報市人社局核準。
三、合理設定招聘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年齡要求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公開招聘專業條件的設定應認真參照《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參考目錄》進行規范設定和表述。范圍不得過窄,除特殊崗位外,設置專業條件時,要將本級學歷層次及其上級學歷層次的相關相近專業(不少于三個)都包括進來,擴大選人視野。
四、報名時間距招聘信息發布時間應不少于7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得少于3天。
五、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公開招聘人員聘用文件后各用人單位須在15個工作日內辦妥進人手續,在辦理進人手續后一個月內及時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及時整理好人事檔案。
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工作,主管部門紀檢監察全程參與。各招聘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招聘工作的社會敏感性,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邵人社發〔2010〕43號)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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