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定,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專業知識測試,現將專業知識測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要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按照本通知規定和各招聘部門通知的具體日期及時間參加專業知識測試,未按規定參加專業知識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專業知識測試時間為2015年11月17日至18日。具體日期及時間以各招聘部門通知為準。
3、各招聘主管部門專業知識測試具體方式、具體地點詳見附件《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知識測試安排表》。
4、參加專業知識測試考生隨身攜帶的通訊和電子設備必須關閉,交由考務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試期間發現考生隨身攜帶通訊和電子設備未上交的,無論是否使用均按違紀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
5、考生入闈期間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擅自離開考場,違反規定者按違紀處理,取消其考試資格。
6、考生不得穿著部門或行業工作制服,不得佩戴有明顯標記的飾物。
7、結構化面試預計在11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的結構化面試通知為準。
附件: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知識測試安排表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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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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