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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就我市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1日公布。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成績通知單由應試人員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寄發。不具自行下載打印條件的,可向我辦申請提供成績通知單打印服務。
在我市報名的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11月21日起至12月5日前,向市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
在我市報名的應試人員,達到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的(除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外),應于2015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本人應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鹽城市司法局(臨時辦公地址:鹽城市迎賓南路158號,鹽城市房產大廈7樓717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在我省報名但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司法局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我省不受理此類申請。
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臺灣地區居民在我市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到市司法局現場提交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二)申請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網上如實填寫《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信息在上,個人信息在下,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
4.與本人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頒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鹽城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司法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