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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40號)及《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辦法》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提出我校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復試錄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總體原則
我校2015年在職藝術碩士復試錄取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新形勢下要“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堅持全面考查、堅持客觀評價、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突出質量意識,切實提高選拔質量;嚴格執行各項招生政策和規定,健全監督復議機制;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組織領導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在職教育碩士復試錄取工作。
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在職教育碩士復試錄取工作,院長(系主任)具體負責,各單位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系副主任)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2016年1月16-17日。
2、分院系復試錄取方案。(詳見附件)
(二)復試組織辦法
1、資格審查
(1)復試前各單位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具體時間、地點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2)資格審查時需攜帶的證件及提交材料:
①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本人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④大專學歷者需提交省部級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理論(面試當中一并考查,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計);
(2)專業知識筆試(100分制);
(3)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100分制);
各院系復試內容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3、網上繳納復試費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網上繳納復試費100元。
系統網址:http://yjsjw.cnu.edu.cn/kswsbmzyxw.jsp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1月5日8:30-1月15日16:30
用戶名為考生報名號(如:“1511********”),密碼為考生出生日期(如:“19800918”)。進入系統后點擊“網上繳復試費”。
(三)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
2、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20%,專業技能測試(含面試)成績占80%。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嚴格遵循 “德智體全面發展、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錄取。
2、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結果作為參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辦法
1、各學科領域按照復試成績由高到低根據排序根據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2、錄取辦法具體以分院系復試錄取方案為準。
(三) 復審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工作部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考生進行政治、業務、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各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錄取結果負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五、加強監督,嚴肅紀律
我校各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嚴格執行各項招生政策和紀律,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保證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我校研招辦接待咨詢電話:010-68902658;
學校紀委接待投訴電話:010-68902601。
六、復試名單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40號)文件對考生報考資格的規定,我校對初試成績達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進行了初審,確定復試名單如下。
2015年在職藝術碩士復試名單
七、信息公布
我校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各項復試錄取信息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布。考生可登錄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d.cnu.edu.cn/查詢。
八、如有變化,以研究生院解釋為準。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grad.cnu.edu.cn/tzgg/71403.htm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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