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考成〔2016〕1號
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16年
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院校,各市招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5〕7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皩^D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6〕1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皩^D本”選拔工作,現制定《江蘇省2016年普通高?!皩^D本”選拔工作實施辦法》,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和各市招考機構要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專轉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嚴格資格審核,細化操作辦法,做好網上報名、考試、評卷和錄取等工作,確保2016年“專轉本”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二、加強宣傳發動。“專轉本”選拔考試面向??迫昙壴诩畬W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下同),??茖W生所學專業必須滿足本科接收院校專業招生要求。各接收院校要及時公布招生章程和接收條件,做好招生政策、本專科專業對應要求等宣傳解釋工作。各推薦學校要著重做好生源組織發動,通知到每一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并安排專人做好報考資格審核工作。針對我省國家級示范高職(??疲┰盒獙卯厴I生可以報考臺灣高校修讀本科課程的政策,有關推薦院校要將政策告知應屆畢業生并指導學生做好報名工作(具體辦法詳見附件)。
三、規范自主招生。各“專轉本”自主招生試點院校應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加強自主命題、考試、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與監督。所有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須在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轉本”選拔考試網上報名,自主招生選拔對象須經推薦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兩級公示。考核和錄取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四、嚴格考試管理?!皩^D本”接收院校有義務、有責任承擔省教育考試院安排的考點工作,并認真做好考務人員和監考教師的遴選和培訓工作。細化安全措施,確保試(答)卷運送、使用和保管的絕對安全。各推薦院校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樹立“誠信考試,違紀可恥”的應試氛圍。如發現考試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如考試作弊行為觸犯國家法律,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予以懲處。
五、嚴肅招生紀律。進一步發揮高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要求嚴肅查處違紀案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專轉本”工作的良好聲譽。
六、加強保障工作?!皩^D本”選拔工作實行報名、填報志愿、考務、評卷和錄取的網絡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要根據網絡化管理系統運行要求,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和專用工作設備,認真組織培訓和操作實踐,總結經驗,梳理優化工作流程,指導考生順利使用網報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志愿和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
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