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強教師隊伍國際化建設,教師崗位向留學回國人員傾斜,管理(輔導員)崗位人員及其他專技崗位申報人員留學歸國或具有留學經歷者優先。
2. 注重青年教師的職業發展,推行師資博士后制度。師資博士后經流動站考核合格,且按期出站者,直接辦理入校手續,聘任至教師崗位。
3. 繼續推行落實人才特區政策,北京古月新材料研究院、北京科學與工程計算研究院公開招聘的崗位施行人事代理制度。
4. 對特別優秀的人才,在公開招聘程序的基礎上,通過相應的遴選評價與推薦程序,可推薦申報入選北京市、學校的高層次人才計劃。
5. 管理(輔導員)崗位人員,由學校確定擬聘人選后,統一安排具體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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