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特別是在中等學校從事法學教學與研究工作的專門人才。
主修課程:
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商法學、國際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中國法制史、法律邏輯學、外國法律思想史、公證與律師實務、勞動法學、環境法學、司法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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