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錄用
李芹同志為公務員的通知巴人社公〔2016〕18號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業局《關于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助理員、森林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的公告》有關規定,通過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身體檢查、考察政審、社會公示等規定程序,經研究,批準錄用李芹同志(性別:女,報考職位:南江縣元潭鎮人民政府綜合職位,職位編碼:26130172,準考證號:5842513035012,職位排名:1,錄用名額:1)為公務員,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7年1月28日止),在鄉鎮機關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止)。
請李芹同志于2016年1月28日前到南江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赴錄用單位報到。
請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反饋李芹同志公務員錄用手續辦理和報到情況至市公務員局(公務員管理二科)。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22日
詳情請參考:http://www.scbz.hrss.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4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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