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應聘人員須為國家統招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海外留學人員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后,也可報名。
(四)2016年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其他報考人員須于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其年齡可放寬至1971年1月1日(含)。
(五)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聘用體檢標準。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2016年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須在2016年3月11日(含)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資質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根據有關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單位或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2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