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基層殘聯隊伍力量,增強基層殘聯工作能力,結合房山區實際情況,經區政府同意,房山區殘聯擬招聘殘疾人專職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全區計劃招聘40人。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考20人,面向持證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者定向招考20人。
二、用工方式及工作性質
用工方式:招聘錄用的殘疾人專職工作者為勞動合同聘用制(非在編人員,不具備公務員或事業編身份)。
工作性質:此次招聘的殘疾人專職工作者全部分配至各街道、鄉鎮殘聯工作,應聘人員需服從分配。
三、招聘條件
(一)公開招考
1、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
2、身體健康,熱心殘疾人事業,關愛殘疾人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
3、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戶口且現居住在房山區。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及具有社會學、心理學專業背景或文藝特長的人員可優先錄取。
(二)定向招考
1、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
2、身體健康,熱心殘疾人事業,關愛殘疾人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
3、殘疾人工作者要求55周歲以下[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持證殘疾人要求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戶口且現居住在房山區。
4、持證殘疾人報考要求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能勝任日常工作;殘疾人工作者報考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5、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及具有社會學、心理學專業背景或文藝特長的人員可優先錄取。
四、下列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一)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二)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由報考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內不得報考本系統的任何崗位。
五、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2月15日上午9:00至2月17日下午4:00期間登錄房山區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fsrsks.com/),填寫報名信息。
(二)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2月15日上午10:00至2月18日下午5:00期間登錄房山區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fsrsks.com/)查詢是否通過網上資格審核,通過審核后請按要求打印報名表。
(三)現場資格復審:已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房山區殘疾人聯合會2樓會議室(地址:長虹西路63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請參加資格復審考生以下材料:
1.報名表。
2.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
4.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5.持證殘疾人需攜帶殘疾人證原件、復印件。
6.殘疾人工作者需提供所屬街道、鄉鎮殘聯提供的其從事殘疾人工作的證明。
(四)打印準考證:已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3月10日—11日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安排
(一) 筆試: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結束后,由區殘聯酌情確定全區筆試合格線。
1.筆試內容
(1)基本題型:筆試基本題型為填空、單選、多選、判斷、案例分析和公文寫作。
(2)復習范圍:①、公共基礎知識部分: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法律知識、社會建設、社區工作、公共服務、國內時事等。②、殘疾人事業發展部分:發展歷程、政策法規、組織建設、法律維權、殘疾人證管理。
(3)參考書目及相關資料:①、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②、《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北京市殘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中國殘聯《社區殘協、專職委員工作規范》。
2.筆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考試成績將通過房山區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另行公布。
(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按聘用名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通知另行公布。
(三)公布綜合成績: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出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在房山區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成績有效期為1年。
六、聘用程序
(一)體檢: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聘用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人選;如遇體檢不合格人員,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二)政審: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擬聘用名單在房山區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四)聘用:公示期滿后,為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與房山區殘疾人聯合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七、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后,納入房山區殘疾人專職工作者管理,其待遇參照房山區社會工作者待遇執行,按規定參加五項社會保險及繳納住房公積金。
八、注意事項
(一)被聘用的工作人員,在兩年之內未經區殘聯批準不得辭職轉崗。
(二)應聘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通知,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應聘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咨詢電話:69370175
房山區殘疾人聯合會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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