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2009年版)〉的通知》(衛醫考委發〔2009〕6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醫師資格考試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實踐技能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省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實踐技能考試基地集中設置在廣州,其他地級以上市不再設置上述類別的實踐技能考試基地。
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考點仍為試用單位所在地,并按規定在本考點指定的地點現場確認,提交報名材料。
三、口腔、公共衛生類別考生原則上在報名考點所在地參加醫學綜合筆試。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省考區辦公室另有安排的,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