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便宜又好用的廉價藥“消失”市場,原因何在?下面為考生帶來事業單位考試申論熱點。
【背景鏈接】
廉價藥又被稱作基本藥物,指的是能夠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的藥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價廉。1977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必須提供廉價藥,以滿足基本醫療需求。一項對全國12城市40余家三甲醫院臨床用藥情況的抽樣調查顯示,國家和地方增補的基本藥有500多種,短缺的已高達342種。
【綜合分析】
廉價藥是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的藥,但如今卻成為市場上難以買到的藥品,究其原因:
一是“以藥養醫”的弊端?!耙运庰B醫”是以醫生的勞動來實現藥品的高附加值,以藥品的高利潤拉動醫院的經濟效益,維持醫院的正常運轉。這必然會促使醫護人員在給患者用藥時多青睞于“昂貴藥”,而不使用能達到同樣治療效果的“廉價藥”。
二是藥品低價競標采購機制的因素。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通過競價采購。藥廠為了中標,往往采用低價,甚至是“賠本賺吆喝”的方式競標。但是在中標后,為了保障藥廠的利潤,廠家對“廉價藥”是采取減產或停產的方法,把主要精力花在“高價藥”上,因此,“廉價藥”越來越少,甚至消失。
三是定價機制不完善。國家發改委此前有規定,藥企在生產過程中符合一定條件可申請單獨定價,這本是為鼓勵藥企研發新特藥,但由于審批寬松,成了藥企規避政府價格管制,抬高藥價的工具,部分藥廠通過改變劑型、規格、包裝等方式開發成新藥,從而導致廉價藥退市。
【對策措施】
一方面,國家應合理限價,為藥品供應商留出合理的利潤空間。按照《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規定,從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藥廠生產“廉價藥”的利潤,保障“廉價藥”的供應。
另一方面針對“廉價藥”,國家要進行必要的財政補貼。一些“廉價藥”是進入醫保的藥物,涉及基本醫療保險,藥價難以提升,藥廠很難通過市場來調節價格,這就需要國家對一些確實利潤微薄甚至“賠錢”的藥品,予以一定的財政補貼,讓“廉價藥”發揮出應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