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振太鎮山街小學
學校食堂餐飲服務人員招聘通告
由于振太鎮山街小學1名學校食堂餐飲服務人員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無法繼續履行聘用合同。為保證新學期開學,學校食堂能正常運轉為學生服務,經請示相關部門研究決定補招1名學校食堂餐飲服務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振太鎮山街小學1人。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勞動,熱愛學生;
2.遵紀守法,文明禮貌,無違紀違法行為記錄;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紋身,講究衛生,能適應正常的食堂工作;
4.學歷為小學畢業以上;
5.年齡:首次聘用不超過45周歲(含45歲)。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19日—2月21日;
2.報名地點:振太鎮中心小學;
聯 系 人:李永偉(電話:13577978639)
3.資格審核需要提供的材料:2張免冠小一寸正規照,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鎮沅縣學校食堂餐飲服務人員招聘報名表》(一式一份)。《鎮沅縣學校食堂餐飲服務人員招聘報名表》在 “鎮沅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自行下載填寫。
四、面試和體檢
(一)面試
所有報名人員進行10分鐘左右的現場答辯和實際操作,考察應聘人員的動機、操作能力和食品安全衛生意識等,當場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2016年2月22日上午9:00
面試地點:振太鎮中心小學
(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體檢不合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聘用
體檢合格后,通過鎮沅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無檢舉或無其他影響勞動用工情況的即可簽訂聘用協議,聘用協議每學年度簽訂一次。一年滿后,通過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經體檢合格,學校可報教育局同意后簽訂下一年度聘用協議。
六、報酬標準
招聘的食堂餐飲服務人員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作,購買服務期限每年按12個月計算,標準為每人每月2000元。學校每人每月扣下100元作為考核金、并按國家規定計繳五大保險后,剩余部分按月發放;扣留的考核金經年終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全額發放本人。
七、注意事項
1.失業下崗工人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2.在發出招聘通告、報名、面試、體檢及其它事宜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辦理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3.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自通知之日起,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學校報到者,將取消聘用資格。
4.本次招聘工作,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群眾的監督。
監督電話:鎮沅教育局紀委0879-5815109
特此通告
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