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我縣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實現我縣禁毒斗爭形勢持續好轉,根據《全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的規劃(2016-2020年)》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在全縣招聘編外禁毒工作人員50名,具體招聘條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崗位
區域 | 富山鄉 | 岡上鎮 | 廣福鎮 | 黃馬鄉 | 蔣巷鎮 | 涇口鄉 | 南新鄉 | 三江鎮 | 塔城鎮 | 塘南鎮 | 五星墾殖場 | 武陽鎮 | 向塘鎮 | 東新鄉 | 幽蘭鎮 | 蓮塘鎮 | 小藍經開區 | 八一鄉 | 銀三角 | 共創總社 | 教育展館 | 總數 |
人數 | 1 | 1 | 1 | 1 | 5 | 2 | 3 | 1 | 1 | 3 | 1 | 3 | 4 | 2 | 3 | 7 | 2 | 3 | 1 | 3 | 2 | 50 |
備注:教育展館崗位為講解員。
二、招聘條件
(一)禁毒工作人員,招聘條件如下:
1、性別不限,以屬地招聘為原則,即所報崗位需具有相對應屬地的本人戶口本或商品房房產證(本人、夫妻或父母房產證均可);
2、男性報名人員,年齡25周歲至45周歲,身高1.65米以上(含),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需熟悉計算機操作;
3、女性報名人員,年齡20周歲至40周歲,身高1.50米以上(含),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需熟悉計算機操作。
4、共創總社、蓮塘鎮、小藍經開區、銀三角、八一鄉5個區域的崗位視為同一屬地,具有上述區域的戶口本或房產證均可報考以上5個崗位。
(二)禁毒教育展館講解員,招聘條件如下:
女性,年齡20周歲至35周歲,身高1.55米以上(含),需蓮塘鎮戶口或商品房房產證(本人、夫妻或父母房產證均可),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五官端正、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
(三)年齡計算方式:20周歲指1996年2月19日(含)之前出生,25周歲指1991年2月19日(含)之前出生,35周歲指1980年2月19日(含)之后出生,40周歲指1975年2月19日(含)之后出生,45周歲指1970年2月19日(含)之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5.本縣財政撥款的公安輔警員、交通協警員、城管協管員(2016年元月31日在冊)不得報名;6.被以上單位辭退的人員不得報名;7.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4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干部管理科。
3、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房產證(夫妻、父母房產證的需提供關系證明)、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隨同《報名表》(網上下載)2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準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張。報名時繳納考試費100元(兩科)。
四、考試方式
考試開考比例為3:1,考試方式視各崗位報名情況而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計算機操作(打字速度測試)為必考項。
五、入闈人員公告
各崗位根據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并列依次按學歷高低,畢業時間先后,參加工作時間長短順序排名),并在網上予以公告。
六、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兩次。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政審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組織實施。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由用人單位統一提供。
七、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政審合格擬錄人員辦理考核期聘用手續,考核期2個月,考核期滿考核合格的,聘用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資待遇
(一)工資標準
每月基本工資1537元+績效工資1200元(含浮動工資700元左右+崗位工資200元+延時補貼300元)+工齡工資50元/年(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止)。
(二)績效工資總額在不超過限額(基礎數乘以單位總人數)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根據日常考核情況,可以在績效工資基數(1200元/月)上下浮動。
(三)用人單位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其中單位部分由縣政府財政解決,個人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十、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為0791-85712813(南昌縣人社局)。
2、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3、在招聘考試中被發現違紀的人員,嚴格按《違紀處理辦法》處理,嚴重的將禁考三年。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5712813)。
7、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