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2016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3780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漯河市
第十條 辦學特點:學校實行開放性、多元化辦學,始終堅持“面向基層、面向行業”的辦學定位,秉承 “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以能力為本位”的辦學宗旨,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成為一所以醫學學科為主、工學學科及專業協調發展的醫學高等專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書記、校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處,下設招生錄取組、考務組、紀檢監察組、技術保障組、安全保衛組、財務后勤保障組、宣傳組七個工作組。凡屬考試、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報名方式、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醫學類專業為已取得參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并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不含中職生)。
食品類專業不受此限制。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22日9時——23日18時。
2.報名網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pzwb.heao.gov.cn)
3.每名生只能填報一個學校志愿,1-5個專業志愿。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16年單獨招生計劃1200人,單獨招生專業和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學費/年 | 計劃 |
護理 | 專科 | 三年 | 4400 | 390 |
護理(涉外) | 專科 | 三年 | 4400 | 110 |
助產 | 專科 | 三年 | 4400 | 80 |
藥學 | 專科 | 三年 | 4400 | 120 |
醫學檢驗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400 | 80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專科 | 三年 | 4400 | 100 |
醫學影像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400 | 80 |
康復治療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400 | 120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專科 | 三年 | 4400 | 60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專科 | 三年 | 3600 | 60 |
第十六條 考試科目及考核辦法。
考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按照文化基礎綜合+職業技能考核。
1.文化基礎綜合考試成績采用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由招辦和學校蓋章),擇優錄取。
2.職業技能成績。學校聘請專家組成綜合素質考核組,對考生職業適業能力進行考核,集體評分確定成績。
3.報考食品類專業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基礎綜合考試。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1.具備錄取資格的考生成績為文化基礎綜合成績(占70%比例)、職業技能成績(占30%比例)、符合河南省當年高考加分照顧政策的加分的總和。
2.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擇優錄取。在同等條件下,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較好的考生可優先錄取,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4月中下旬,錄取學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4.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在本校不能轉入其他專業;未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校組織錄取。考生被我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九條 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色弱、色盲。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五章 新生資格復查、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及其他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考準考證、身份證、單招準考證。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以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二十二條 學校獎貸學金設置: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校提供的困難補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二十三條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由于考生和家長輕信非法招生宣傳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95-2924139 2124491
學校地址:漯河市大學路148號 郵編:462002
電子信箱: lhyzzsc@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lhm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