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16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6〕1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2016年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形式
各市(區)財政局可采用面授培訓、遠程教育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組織開展繼續教育,按照省財政廳規定的培訓內容分類培訓。詳細可參考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十三、十四條中所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
二、培訓的組織實施
(一)報名方式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持證人員可由所在單位在當地財政部門公布備案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統一報名或個人報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二)培訓時間
選擇面授培訓方式的,參加培訓班學習時間為3天,開課時間以各培訓機構公布的培訓時間為準。選擇遠程教育方式的,網上培訓時間為24小時。持證人員購買學習卡后自行登陸遠程教育網站學習。
(三)參考教材
培訓教材推薦使用財政部、知名高校等組織編寫的有關書籍。培訓教材由參訓人員自愿購買,各培訓單位不得強行推銷。
三、其他事項
(一)請各市(區)財政局認真填寫《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機構公布備案情況登記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遠程教育培訓機構公布備案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1、2),加蓋公章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紙質版形式報我局(會計科)。
今后,各市(區)如有調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應在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調整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后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名單以紙質版形式報我局(會計科)備案。
(二)各市(區)財政局應當加強對本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和考核,規范培訓秩序,確保培訓質量。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每年1次)檢查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培訓工作。對不符合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一經發現,應立即進行處理。
請各市(區)財政局圍繞2016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方面形成書面總結,于2016年12月10日前報我局(會計科)。
(三)持證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支持、督促并組織本單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聯系人:鄺衛英,聯系電話:3501621。
江門市財政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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