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考生:
有關2015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執業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通過2015年度醫師資格考試,且“醫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系統”內已有其資格信息,申請在我區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人員。
二、所需材料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粘有照片);
2.二寸照一張,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所提交照片相一致(辦證用);
3.《醫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證明原件;
7.執業助理醫師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申請執業醫師注冊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醫師助理執業證書》原件。
三、工作要求
各醫療衛生機構和考生要根據要求認真填寫和核實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收集匯總注冊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報區行政審批中心衛生窗口。
鎮海區衛計局
2016年3月21日
附件: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浙江省執業醫師注冊健康體檢表
3.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聘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