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理工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本學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學院各專業復試線(已在研究生院網公示)
二、復試形式、內容和要求
復試主要內容:
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誠信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同時納入考核考生學習經歷及取得成果。
本學院復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含外語能力交流、實踐能力及專業理論能力等)
1 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2 綜合面試:滿分為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掌握及創新性和實踐性方面的綜合能力,綜合面試考核中包含外語交流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滿分為40分。
三、復試階段各環節安排
1 資格審查:時間 : 2016年3月19日 8:30開始
地點: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二樓會議室
要求: 按學校規定提交材料
2 筆試:2016年3月19日 晚19:00開始 ,考試地點由學院通知。
3 面試:時間,地點,等候等
(1)時間、地點
時間 | 專 業 | 面試地點 |
3月20日上午8:00起 | 制冷及低溫工程 熱能工程 工程熱物理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學院院北三樓—307房間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動力工程 | 學院二樓第一會議室 | |
兵器發射理論與技術 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 工程力學 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電氣工程 兵器工程 | 學院南二樓801教研室會議室 | |
學生在二樓學術廳等候面試 |
(2) 外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學生外語聽說交流能力
(3) 實踐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學生利用所學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 參加面試時,考生須提供反映其綜合素質能力與水平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學院設立考前等候區,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面試序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到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面試現場。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
面試成績低于120分為復試不合格考生,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錄取分組如下:
組別 | 在同一組排隊確定錄取的專業(或專業組) |
1 | 080104工程力學 |
2 | 080701 工程熱物理 080702 熱能工程 080705 制冷及低溫工程 0807Z1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3 | 081404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4 | 082601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 082602兵器發射理論與技術 |
5 | 080804 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 |
6 | 085206 動力工程 |
7 | 085207 電氣工程 |
8 | 085225 兵器工程 |
擬錄取原則:按擬錄取專業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綜合成績=初試規格化成績×0.6+復試規格化成績×0.4
其中:初試規格化成績= (統考總分/500)×100
復試規格化成績= (復試總分/300)×100
五、調劑安排
1 我院接收校內外優秀考生,本科須為“211工程”高校考生,優先考慮接收本科為"985工程”高校考生,參加過校級以上科研訓練、與報考專業相關的開放性實驗、各類競賽的考生優秀考慮。
2可接收調劑專業、人數及要求
專業 | 人數 | 要求 |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 | 4名左右 | 雙“985工程”高校報考“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專業類的考生,總分不低于310分、單科成績不低于原報考專業國家線,碩博連讀優先。 |
兵器工程 | 10名左右 | 優先接收報考“兵器發射理論與技術”和“武器系統運用工程”專業考生,總分不低于265分、單科成績不低于原報考專業國家線。 |
電氣工程(專碩) | 2名左右 | 接收雙“985工程”高校報考電氣工程類專業的考生,總分不低于300分、單科成績不低于原報考專業國家線。 |
動力工程 | 10名左右 | 優先接收報考“動力工程與工程熱物理”和“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專業考生,總分不低于287分、單科成績不低于原報考專業國家線。接收校內、校外調劑人數各5名左右。 |
3 報名流程
(1) 學院內調劑由考生本人填寫《調劑申請表》(校內),經學院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直接進行調劑
(2) 跨學院調劑由考生本人填寫《調劑申請表》(校內),3月17日下班前交調入學院,經審核后,學院通知同意調劑的考生參加復試。
(3) 校外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辦理調劑。
六、本院不接收破格考生復試。
七、本細則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有明確規定外,由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 | 電話 | 電子信箱 | |
學院復試工作 | 嚴菊琴 | 02584315989 | yanjq@mail.njust.edu.cn |
接待考生申訴 | 李強 | 02584315837 | liqiang@mail.njust.edu.cn |
2016 年 3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