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度選留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擬定于2016年3月啟動。經學院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 為保證我院的發展與建設,實現創建世界一流音樂學院的目標,堅持人才強校戰略,建設一支結構優化的教學、管理隊伍,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
2. 堅持科學設崗,總量控制,促進人才隊伍建設的協調發展。
3. 實行“崗位公開、嚴格考核、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用人機制。
二、選留、引進范圍
1.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定向生、委托培養生除外)。
2. 符合條件的優秀留學歸國人員。
3. 具有北京戶口的優秀專業人才。
三、招聘崗位
序號 | 部門 | 崗位名稱 | 專業要求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備注 |
1 | 作曲系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2 | 作曲系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3 | 指揮系 | 雙鋼琴伴奏 | 鋼琴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4 | 音樂學系 | 世界民族音樂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5 | 音樂學系 | 中國傳統音樂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6 | 音樂學系 | 世界民族音樂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7 | 聲歌系 | 臺詞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8 | 聲歌系 | 聲樂藝術指導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9 | 民樂系 | 民族打擊樂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10 | 民樂系 | 嗩吶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11 | 基礎部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類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12 | 管弦系 | 大提琴主科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13 | 管弦系 | 低音提琴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14 | 管弦系 | 大號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海外引進 |
15 | 管弦系 | 室內樂(小提琴)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16 | 鋼琴系 | 手風琴教學 | 文藝類 | 專任教師 | 1 | |
17 | 附屬中學 | 政治教學 | 哲學類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18 | 附屬中學 | 地理教學 | 歷史學類 | 專任教師 | 1 | 京內生源 |
19 | 網絡中心 | 弱電系統管理 | 電子與信息類 | 其他專技 | 1 | 具有北京戶口 |
20 | 圖書館 | 文獻編目 | 文藝類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1 | 紀監審 | 財務審計 | 經濟學類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2 | 計財處 | 財務核算員 | 工商管理類 | 其他專技 | 1 | 京內生源 |
23 | 組織部 | 秘書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中共黨員 |
24 | 指揮系 | 系秘書 | 文藝類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25 | 音樂教育學院 | 輔導員 | 思想政治教育類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26 | 研究生部 | 招生管理 | 電子與信息類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27 | 校管處 | 設備設施管理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管理 | 1 | 具有北京戶口 |
28 | 團委 | 團委干事 | 文藝類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29 | 教務處 | 教務管理 | 教育學類 | 管理 | 1 | 京內生源 |
30 | 保衛部 | 治安消防綜合管理 | 公共管理 | 管理 | 1 | 具有北京戶口 |
31 | 學生處 | 就業指導中心 | 文藝類 | 管理 | 1 | |
32 | 附屬中學 | 學生管理 | 思想政治教育類 | 管理 | 1 |
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本院教職工的直系親屬不得申報與教職工同一部門的崗位。其他專技指教師崗位以外的其他專業技術崗位。
四、應聘材料
(一) 2016年度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 應聘申報表(見附表);
2. 本人學生證復印件,報名時需驗原件;
3. 個人簡歷(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況);
4.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5. 學校負責畢業生就業分配部門同意應聘的推薦表復印件;
6. 非藝術類應屆研究生須有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
7. 應聘教師崗位須提交兩封同專業領域專家推薦信。
注:如有獲獎證書等其他參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 非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 應聘申報表(見附表);
2. 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報名時驗原件;
3. 戶口本復印件,報名時驗原件;
4. 個人簡歷(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況);
5.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6.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者請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 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8. 應聘教師崗位須提交兩封同專業領域專家推薦信, 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薦專家是近三年內的同事或上級領導,國外的國家或地區的應聘者,提交的推薦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該國家或地區的專家所寫并譯為中文(為國家正式注冊的翻譯公司翻譯)。
注:如有獲獎證書等其他參考材料可一并提交。應聘者所提交的應聘材料恕不退還。
五、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6日~4月8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六、報名地點
中央音樂學院辦公樓三層人事處305室
聯系人:王老師、韓老師
聯系電話:66425695-200、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規定
詳見《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度選留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招聘考核規定》(附件)。
八、各專業考核的具體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樂學院人事處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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