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16年第一號)、省醫學考試中心關于轉發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關于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鄂醫考發[2016]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條件:
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考發〔2014〕11號)執行。
二、 報名時間及方式:
考生須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兩個步驟方為有效報名。
1、網上報名從《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時。
考生必須在國家醫學考試網(www.nmec.org.cn,以下簡稱“國網”)進行網上報名。考區選擇“湖北”后提交報考信息,點擊“上傳相關材料”直接鏈入湖北考區醫師資格個人申報平臺(以下簡稱“省網”),按要求上傳相關證件的原件彩色掃描件后;然后返回國網打印《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成功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完成個人網上報名程序。
3月23日公告發布前試報名的考生,需再次登陸國網,調整、核對填報信息,并重新打印《通知單》。
考生只能在試用期醫療機構所在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2、考生現場資格審核確認時間為2016年4月10日—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00。
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應在規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內,持報考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月23日以后打印的《通知單》到我區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三、收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根據《湖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重新核定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衛生計生函【2016】8號文件規定,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1、實踐技能考試費:臨床類、中醫類別 240 元/人;
口腔類、公衛類別 280 元/人。
2、綜合筆試考試費:執業醫師 60 元/科/人;
執業助理醫師 65 元/科/人。
四、現場資格審核確認步驟和程序:
1、將應提交資料的原件、復印件及網上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成功通知單》交工作人員審核;
2、初審合格者繳納報名考試費;
3、憑繳費收據到信息確認處確認報名信息并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
4、憑繳費收據遞交報名資料:
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報名者須在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考生現場資格審核確認需提交的資料: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
2、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1份。
學歷真實性證明材料:
①、以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否則不得報考。全日制專科升本科,以本科學歷報考執業醫師的,需提交本科和專科兩個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需保證兩個月及以上。
②、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畢業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提交《學校在校證明》和《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③、以我省中專學歷報考的,需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網《中職學歷查詢證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原則上不受理外省中專學歷報考。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中職學校學歷認證工作的通知》(鄂教職成辦〔2015〕5號)規定,按照誰舉辦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從2016年1月1日起,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和驗印發放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畢業證書(包括醫藥衛生類專業),其相關學歷證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考生根據此規定提供相應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2015年12月31日前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明依然有效。
④、取得《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人員,報考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須提供《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2008年以后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還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6、參加短線醫學專業加試考生提供的《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見附件);
7、完成現場資格審核后經考生確認簽字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8、本人有效身份證明(須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部隊考生須提供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臺、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所有復印件均為A4規格。
9、考生報名照片。考生報名照片應當為近6個月內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4張(該照片同時用于《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
六、具體要求
1、外省戶口、外省學歷持我市醫療機構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者,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單位工資發放證明。
2、經軍隊主管部門批準開展對社會服務的軍隊醫院聘用或試用的非現役軍人,還需提供《軍隊單位對外有償服務許可證》復印件。
3、符合《關于臺灣地區居民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發明電〔2007〕17號)條件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七、注意事項:
1、考生未繳費或未遞交報名資料者報名無效;
2、考生提交的畢業證書、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試用期格證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如系偽造,將取消考試資格(不退報名、考試費)并按衛生部、國家考試中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試用期滿1年是指2016年8月31日前滿一年,在多家醫療機構試用的,應當出具各試用機構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考生報名后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考資格。
4、2016年武漢市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實行二級管理分級負責的方式,全市17個區、市屬12個醫療單位為二級報名點,江岸報名點負責本轄區考生現場資格審核確認;省屬醫療機構及市屬其他衛生醫療機構考生在所在單位初審蓋章、大專院校以研究生身份報名,由在校研究生處提供報考名單及實習合格證明后到武漢考點(武漢醫師協會)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區屬區管醫療機構經辦人2016年4月10日之前負責將本單位2016年度醫師資格考試申報人員名單(加蓋單位公章)、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送區衛生計生委初審蓋章后報武漢考點(市醫師協會)審核,考點依據各單位提交的人員名單接受考生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八、武漢考點及二級報名點地址及聯系電話:
1、武漢考點:漢口江岸區勝利街一元路一號,市檔案局旁。電話:82295380。
2、江岸區衛計委報名點地址:武漢市江岸區二曜路21號江岸區衛生計生委 咨詢電話:82779597。
江岸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