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
2016年執業醫師考試報名工作已開始,為進一步做好現場確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現場確認時間及單位安排
現場確認時間 | 單 位 |
4月18日上午 | 婦姚、疾控、光明 |
4月18日下午 | 白沙、文教 |
4月19日上午 | 孔浦、兒童 |
4月19日下午 | 莊橋、洪塘 |
4月20日上午 | 慈城 、甬江 |
4月20日下午 | 第九醫院 |
4月21日-22日 | 民營醫院、門診部、醫務室、診所等 |
備注:上午8:30—11:00,下午1:30—16:30 |
二、現場確認地點
江北區衛生計生局(新馬路183號,原新東亞賓館)
三、相關事項
1、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提交二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必須為同一底版;考生本人簽字的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交2016年3月以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需同時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提交學校證明,證明格式請在寧波市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證明(截至日期2016年3月31日);.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應屆畢業生試用證明(時間截止到3月31日,筆試報名時出具截至日期到2016年8月31日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證明);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需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及注冊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執業期間考核合格證明。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下載請登錄寧波市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網站(www.nbyx.org.cn)。
2、本次現場確認采取單位集中報名的形式,各單位相關負責人須對本單位考生報名相關證件進行審核,確認原件與復印件相符后,在復印件上簽注“經核對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簽名,加蓋公章。除畢業文憑外,其他證件原件可交還考生本人。
3、民營醫療機構和軍隊考生本人進行現場確認時請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各單位相關負責人按要求把考生提交的材料收集完整后,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到區衛生計生局215室完成現場確認工作。
江北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1:2016年浙江省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公告(第18號);
附件2:2016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申報材料和裝訂順序;
附件3:2016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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