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鄰水縣委組織部《關于選拔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等“四類人員”進入鄉鎮領導班子的公告》規定,鄉鎮事業編制人員與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崗位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選拔名額之比未達到2:1。按公告規定,相應縮減鄉鎮事業編制人員選拔名額3名,村黨組織第一書記選拔名額1名。
中共鄰水縣委組織部
2016年4月22日
附件:2016年鄰水縣選拔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等“四類人員”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崗位調整情況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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