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宣傳部、教育局、文化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15]52號)和省委領導關于戲曲后備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湖北地方戲曲人才隊伍建設,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文化廳決定,2016年湖北藝術職業學院與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聯合開辦楚劇、漢劇和黃梅戲3個定向班,面向全省中小學生招收學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名額和報名條件
(一)招生名額
省戲曲藝術劇院定向班面向全省中小學生招收楚劇學員60人(戲曲表演方向50人,戲曲伴奏方向10人)、漢劇學員50人(戲曲表演方向40人,戲曲伴奏方向10人)、黃梅戲學員50人(戲曲表演方向40人,戲曲伴奏方向10人)。
(二)學制和報名條件
1.學制
戲曲表演方向招收小學畢業生。學生在湖北藝術職業學院中專班就讀五年,畢業后發中職文憑。中職畢業后,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參加有關考試,符合條件的進入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學習,畢業后發高職(專科)文憑。
戲曲伴奏方向招收初中畢業生,實行五年一貫制(中職3年+高職2年),畢業后發高職(專科)文憑。
2.報名條件
(1)學籍在我省的小學和初中畢業生;
(2)五官端正,嗓音清亮,身材勻稱,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
(3)熱愛文藝事業,具備文藝表演潛質和天賦;
(4)本人自愿、家長(監護人)同意。
二、招生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面試
從即日起至5月31日,自愿參加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定向班學習的學生,可以通過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和省戲曲藝術劇院在各地所設招生點現場報名并參加面試。其中,初中畢業生的報名資格須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參加當地中考報名,通過湖北省高中階段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統一錄取。
(二)復試考核
2016年6月上旬在湖北藝術職業學院集中復試,由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和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共同組成復試考核小組,復試內容包括文化課(語、數、外)和專業測試。
(三)審批錄取
各專業均采取自主招生,2016年6月中下旬,由湖北藝術職業學院結合學生文化成績、復試考核結果,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學生,根據招生計劃提出錄取意見,報省招辦審定后,由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向社會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省招辦將錄取名單發至學生所在市(州)招辦,市(州)招辦根據本區域招生工作安排為錄取學生按期辦理錄取手續,并將錄取數據報送至省招辦。被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定向班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其他初中和高中學校的錄取。未經省招辦同意,各地和學校不得錄取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定向班錄取名單內的學生。
(四)簽訂協議
學生報到后,湖北藝術職業學院、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和學生及家長(監護人)統一簽訂培養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責任和義務,并按規定注冊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學籍。
三、其他事項
(一)學習費用
在校學習期間,免交學雜費;學生只需負擔伙食費,困難學生按國家政策給予補貼。
(二)畢業安排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由湖北省演藝集團、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組織專家考核后擇優錄用。極少數不合格者,自主擇業。
(三)聯系方式
湖北藝術職業學院:027——87563259、87863036(院招辦),13035129666(全老師),武漢市洪山區虎泉街126號;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027——88325083(院辦),13377893603(詹院長),武漢市武昌區梅家山42號。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
各地宣傳、文化和教育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國辦發[2015]52號文件精神,充分認識傳承發展湖北戲曲、弘揚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意義,大力支持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做好定向班招生工作。
(二)廣泛宣傳
各地宣傳、文化和教育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和新媒體等多種手段,加大對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定向班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務必要將招生信息通知到所有中小學;要通過召開主題班會、學生家長會等形式,讓廣大中小學生了解和知曉定向班招生的相關政策和信息。
(三)精心組織
各地宣傳、文化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認真做好學員報考服務工作,協助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和湖北省戲曲藝術劇院做好報名初試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文化廳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