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服裝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服裝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841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天燭峰路299號 郵編:271000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高職(專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七條 基本情況:
★地理環境
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院坐落在馳名中外的泰山腳下,風景優美,交通便利,環境幽雅,是莘莘學子學習深造的理想場所。學院現占地600畝,建筑面積近20萬平方米,在校生普通高職(專科)6154人。
★辦學條件
學院具有先進的教學設施設備,除建有教學樓、圖書館、實訓中心、藝術樓等外,還配有服裝工藝實訓室、服裝CAD實訓室、立裁實訓室、服裝制版實訓室、服裝專用設備實訓室、數控實訓室、PLC 單片機實訓室、電子電工實訓室、人物形象實訓室、客房實訓室、電子商務實訓室、會計模擬實訓室、餐飲實訓室、形體訓練房、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語音室、電子閱覽室等多個實驗室,特別是,學院2015年獲批山東省“一圈一帶”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泰安市第二公共實訓中心建設項目,建設資金2200萬元。學院充分利用上級撥付的專項建設資金,重點建設服裝專業實訓室、解決部分專業急需實訓室,采購建設了服裝工程教學實驗實訓中心、服裝與服飾設計理實一體實訓室、服裝表演理實一體訓練室、動漫實訓室、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實訓室、理實一體化計算機實訓室等,增加實訓工位400個,更新了酒店管理模擬仿真軟件,新建多媒體教室53間,極大改善了學院的實踐實訓條件。強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世紀鼎利(智翔教育)、達內時代科技集團投資2000余萬元用于專業人才實訓基地建設、數字媒體藝術實訓室,引進特有的UBL人才培養模式,推進產教深度融合,通過案例教學和產業項目運作,使學生在校期間就擁有了產業項目經驗,提高就業競爭力。
★師資力量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科研成績顯著。建立了一支層次較高、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專任教師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的達到36.84%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占30%以上。為不斷創新教學模式和教育理念,學院大力加強與國內外相關院校的交流,聘請了多位高層次、具有豐富教學經驗的專家、教授和外籍教師來校執教,并派出多名教師外出交流講學。多次榮獲各級教學成果獎和各類教學、科研成果獎,教育質量優良。
★專業設置
學院設有服裝工程與管理系、服裝設計與表演系、國際貿易系、信息工程系、裝潢藝術設計系、旅游系、財經系、機電系、基礎部及服裝研究所等教學科研機構,開設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與工藝、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新聞采編與制作、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服裝表演、人物形象設計、室內藝術設計、音樂表演、美術、國際貿易與實務、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會計、財務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電子商務、機電一體化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動漫制作技術等24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
★辦學理念、培養模式
學院堅持立德樹人,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就業為目標,(始終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為己任,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努力建設在省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特色名校,形成具有強大競爭力的人才培養高地。積極開展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活動,推進學術創新和應用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緊盯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優化和調整專業結構,形成以服裝、藝術類專業為特色,以財經、商貿類專業為重點,以相關專業為支撐的結構合理、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專業體系。確立了“質量立校、 特色興校 、創新強校”的辦學理念,提出了“建設特色名校”的發展目標和“培養高素質、高技能、創新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在全國、全省各類技能大賽和教學比賽中,學院多名師生獲得大獎。學院與世紀鼎利(智翔教育)、北京達內時代科技集團、濟南聯荷電商、山東新視覺等合作,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材建設、師資建設等,開創“對接產業、服務行業”的校企合作辦學新格局。學院是國務院國資委企業自主創新人才孵化基地、科技部國家制造業信息化培訓中心三維CAD教育培訓基地、山東省教育廳綜合藝術工作委員會單位。學院為學生成功成才開辟了多條通道,畢業生扎實的基礎知識和強大的創新實踐能力,深受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好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服裝職業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二條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學院公共外語教學以英語教學為主,其它語種考生入學后需改學英語。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⑴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⑵按報考我院的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
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足,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⑶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⑸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⑹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學院招辦電話查詢,學院網站查詢,寄發錄取通知書等方式。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
⑴ 藝術類每生每學年6000元。
⑵ 夏季高考(高職)(文史類)除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新聞采編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動漫制作技術等專業每生每學年6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
⑶ 春季高考、夏季高考(高職)(理工類)除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服裝
與服飾設計、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新聞采編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動漫制作技術、音樂表演等專業每生每學年6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⑷ 校企合作班:山東新視覺合作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每年8000元;與世紀鼎利(上海智翔)成立的鼎利學院計算機應用技術(移動應用技術方向)、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移動通信網絡優化)、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子商務技術)專業每年10000元;達內時代科技合作班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每年 9400元,會計專業每年8500年;山東聯荷電商班電子商務專業每年8000元。
第二十二條 退學學費: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
第二十三條 春季高考對考生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二十四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正常學習,學院現有如下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和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以及院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設有優秀特困生獎學金,獎勵經濟困難但能自立自強的優秀特困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院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 頒發由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頒證校名:山東服裝職業學院
第二十六條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服裝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山東服裝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38-2182777 2182277 8501550
傳真:0538-218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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