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教學研究室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負責佛山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和指導工作,履行教學業務管理職能,發揮理論指導、實驗研究、決策咨詢的作用。現根據工作需要,擬向本市教育系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選調1名中學化學教研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佛山市教育局教學研究室中學化學教研員1名。
二、選調的范圍:全市教育系統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中學化學教師或教研員。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團結合作、開拓創新,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
(二)學歷、職稱條件:具有本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中學高級及以上職稱。
(三)能力條件:具有扎實的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及教育理論水平,曾在區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研討或培訓活動中上公開課或作專題講座;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熟悉中學化學教學、教研活動組織管理等工作;能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教學研究成果顯著;曾獲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獎勵。
(四)年齡條件: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四、報名和有關要求:選調公告在佛山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fsjy.net/fsjy)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接受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9日—5月20日(工作日辦公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辦法:應聘者將本人簡歷(含本人一寸彩色近照1張)和身份證、學歷證書或證明、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類資格證書或培訓證明、獲獎證書等有關材料的復印件,以快遞方式寄到佛山市教育局教研室(地址:佛山市同濟西路9號,郵編528000)
聯系人:錢運濤聯系電話:0757-83211960.
(三)資格審查:按選調條件審核應聘者材料后,認為合格的,市教育局以發送手機信息的方式直接通知應聘者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考核、考察、體檢
(一)考試:主要考查應聘者本專業的學科素養和能力。
考試科目:中學化學。
考試內容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
(二)綜合能力考核:由市教育局選調考核小組對考試成績前3名的應聘者的思想品德、教學水平和教研能力進行綜合能力考核。
1.考核形式與內容:分為上課、說題、面試(個人面談、相關人員座談)三個環節。考核環節的滿分為100分,上課、說題、面試的成績分別占比5:3:2,其中個人面談、相關人員座談各占10分。
2.考核結果的確定:市教育局選調考核小組根據應聘者的成績,上報市教育局黨組確定擬選調人選。
(三)考察: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由局黨組從其余人選中確定遞補人選。
(四)體檢:按照選調崗位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通知擬選調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若體檢不合格,由局黨組從其余人選中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與選調
(一)報名人員經考試、考察、考核、體檢合格后,擇優聘用。擬選調人選名單在佛山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選調手續。用人單位與選調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被批準選調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佛山市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