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關于申報2016年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通知》(鄂招辦[2016]12號)文件精神,由考生本人申報,經考生畢業學校、鄉(鎮)村委會和公安部門、縣教育部門審核,2016年我縣共有201人次申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其中:國家專項計劃280人,高校專項計劃20人,地方專項計劃201人;現予以公示,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監督。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于虛報、隱瞞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以及使用其他手段,取得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的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舉報電話:縣公安局:07105830583;縣教育局:07105814113。
公示時間:2016年5月16日――8月31日。
保康縣招生委員會
2016年5月
保康縣2016年申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名單公示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bkjyj.cn/zhengwugongkai/govview.php?aid=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