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進人渠道,根據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云人[2005]9號)和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略)
二、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蒙自市2012年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時間、方式及程序
招聘時間: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
考核程序及內容:
1、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小組及人事部門、紀檢部門、教育主管部門抽調工作人員,到高校所在地直接接受現場報名并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2、考核程序由紀檢部門全程監督。3、應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薦資料,考核組根據應聘者的自薦資料審核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
(1)應聘者必須持2012年屆畢業生證明(學校證明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
(2)個人推薦表、本人身份證、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及獎學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
(3)本人在大學就讀期間的學習成果、專業作品及其獲獎情況的證明材料。
(4)崗位要求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考核內容
(1)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考核組向應聘者提出有關問題,應聘者在10分鐘內完成回答,占20分。
(2)筆試,高中學科教學內容,占50分。
(3)課堂教學考核,考核組確定課題,提供教材內容,應聘者完成一節課(40分鐘)教學講授,占30分。
5、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五、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聘人員確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事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擬錄用人員必須提供錄用崗位條件相對應的證件、證書原件方可辦理錄用手續。
3、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凡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它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六、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方案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中心聯系電話:0873—3722584
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873—3856911
附:紅河州蒙自市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