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擬在全縣公務員中考調大英縣民政局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
大英縣民政局工作人員1名。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全縣在編在職的公務員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能勝任考調崗位所需能力;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供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5 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大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12室;
3、報名要求:報考者攜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照1張(1寸)到報名地點報名。電話:0825-7823103;
4、準考證發放: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縣人社局統一制作準考證,報名者于2016年5月 20日上午9:00--11:30在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開考比例及考試
開考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與考調人數之比),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考調計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
1、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及寫作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由縣人社局根據筆試成績依次從高到低分的原則,按照報考人數和考調名額為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并列進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調動
對確定的擬調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考調工作的公開、公正,將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共同監督指導,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大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英縣民政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