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開展雇員招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職位
詳見附件一。
二、招考范圍及對象
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社會人員公開招考。
三、招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身體健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截止至開始接受報名的第一日)。
(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和考試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各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低于1:3的,則減少招聘人數,直至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3;報考人數少于3人的職位,不予開考。
報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證明或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至開始接受報名的第一日。報考者為國有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或機關雇用人員的,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和與職位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同版),須在規定時間內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正門右側)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
3、考試資格審查:報名時考生需如實填寫《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16年招聘機關單位雇用人員報名表》(附件二),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進行招考資格條件的初審(審查后原件退回)。經初審合格的,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在規定的時間內發放準考證。
考生在進入面試前,由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對擬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面試對象。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向參加面試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通過資格復審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后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區事業單位和機關雇用人員公開招聘。
五、考試
(一)筆試
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兩個科目。筆試試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統一在佛山市三水區委組織部、佛山市三水區編辦網站公布。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試題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考職位擬錄人數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考生在面試前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的方可進入面試。體能素質測評項目為男1000米長跑、女800米長跑。體能素質測評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評分標準》中的男、女子青年四組的評分標準實施,男子合格成績在4分35秒以內,女子合格成績在4分30秒以內。
體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人選確定
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機關單位雇用人員招考體檢參照現行廣東省招考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束后,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考察。機關單位雇用人員招考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七、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區委組織部、佛山市三水區編辦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按照有關規定報區委組織部(區編辦)辦理聘用手續。
八、遞補聘用
對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職位,可從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政工室
2016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