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安吉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的通知》(安政辦發〔2015〕69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崗位15個,招聘人數58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良好;
2.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5月18日至1998年5月18日期間出生);
3.戶籍不限(外地戶口須持一年以上居住證、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報考派出所輔警職位的,派出所所在轄區戶籍者優先;
4.學歷、專業等具體條件按照附件1確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8:30—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12:00;
報名地點:安吉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201辦公室(電話:0572-5554285,0572-5554282。)
報名材料:
1.《安吉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請在附件中自行下載打印并經本人簽字后提交);
2.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
3.與招聘條件相應的學歷證書;
4.崗位要求的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已就業的人員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已是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還須主管部門同意)。
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二)報考崗位
每人限報1個崗位,如報多個崗位則取消報名資格。開考比例為1:1,報名人數不足開考計劃數的按崗位數核減,不足開考條件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公安局負責。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不具有報名資格或偽造報名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縣公安局經崗位、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行電話通知。
三、筆試科目及時間
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縣公安局電話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及協輔警業務相關知識;
筆試要求: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準時參加考試。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體能測評地點:縣公安局;
體能測評內容:(1)100米跑;(2)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3)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
體能測評通過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入圍面試,由縣公安局電話通知。
五、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
面試地點:以縣公安局電話通知為準。
面試結束后,綜合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從高分到低分,入圍體檢考察政審,由縣公安局電話通知。
六、體檢、考察
依據總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
體檢、考察工作由縣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體檢、考察政審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安吉縣就業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遞補。
(二)聘用。錄用后,先培訓后上崗,與縣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因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帶來崗位空缺或聘用人員在半年內辭職的,可從本次面試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和試用期等按前款規定不變。時間截止到前一聘用人員簽約之日后6個月內。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2-5554021。
(二)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安吉縣公安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