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2名事業單位職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條件
(一)選調職位
選調具體職位見附件1《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選調職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選調范圍
1、本市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員;
2、通過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或經選聘,已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并經試用期轉正,在不同經費形式的事業單位常設崗位之間流動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1、參加選調人員需符合調出條件或單位同意調出;
2、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
4、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具有較強文字寫作能力,有從事文稿撰寫的經歷;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職員聘任(用)試用期未滿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者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9:00-12:00,14: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龍崗區龍翔大道8033號區政府大樓1123室。聯系人:盧魏娜、張岸鴻,聯系電話:0755-28906022、28909246。
(二)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的資格條件時間均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選調單位審核報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選調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考試候選人,報名資料由選調單位留存。資格初審僅對報名者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為準。報名者須提交如下資料:
1、《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附件2);
2、職員聘用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3、現聘崗位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4、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5、證明本人符合職位資格規定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者須按要求提前準備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全部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筆試為綜合能力寫作,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根據職位招考名額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筆試合格人數少于招考名額的3倍(含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的考生均列為入圍面試人選。筆試時間和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筆試結果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龍崗區政府在線網站(網址:www.lg.gov.cn)上公布。
2、面試
面試分數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檢。總成績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根據總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按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的2倍確定擬考察人選。面試結果和考察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龍崗區政府在線網站(網址:www.lg.gov.cn)上公布。
(四)考察
選調單位對考察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根據最終考察情況,按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等額、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
擬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龍崗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網址:www.lg.gov.cn),公示時間為7日。
(七)辦理調動
確定為選調人選的,征求選調人選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意見,按有關規定辦理職員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