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次改革確立的高中階段的考試招生基本模式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方案》提出,“改革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方式,改變單純以分數為依據的招生錄取方法,建立多次考試、等級表達、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機制,積極推進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錄取新生的招生模式”。
“多次考試、等級表達”是指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制度,以學業考試取代升學考試,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科目,實行多次考試,考試結果以若干等級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現。由各市自行選擇部分科目,為學生提供不少于兩次考試機會。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品德養成、身心健康、學習能力等為主要內容,堅持要素多元、形式多樣、素質導向、程序科學原則,確保過程公開透明、內容真實準確、結果公平公正。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建立規范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多元錄取”是指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學校自主招生、社會參與監督的招生錄取機制。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招生錄取模式。擴大學校招生自主權,由學校根據自身辦學需要和辦學特色制定錄取方案,實行綜合錄取、特長錄取和推薦錄取等多種方式。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辦法。招生政策、程序、結果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改革要求建立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建立職普統一、學生自主報考、學校自主錄取、服務高中階段學校的考試招生錄取機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含技工學校)統一的招生錄取工作平臺,保持普通高中學生和中職學生招生數量大致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