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時間 | 地點 | 參加對象 | 負責單位(人) | |
心理測試 | 2016年6月20日 | 上午7:30開始 | 考生于7:30統一在三明電大大院集中 | 報考三明市公安局、尤溪、沙縣、將樂、泰寧、明溪、永安、大田公安系統的考生 |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三明市森林公安政治處、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下午14:30開始 | 考生于14:30統一在三明電大大院集中 | 報考建寧、寧化、清流公安系統考生、森林公安系統的考生 | |||
體能測試 | 2015年6月21日、22日 | 21日上午8:00開始 | 三明職業技術學院田徑場內集中 | 報考三明市公安局、泰寧公安系統職位的考生 | 三明市委組織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三明市森林公安政治處 |
21日下午14:30開始 | 三明職業技術學院田徑場內集中 | 報考尤溪、沙縣、將樂、明溪、大田、清流公安系統職位的考生 | |||
22日上午8:00開始 | 三明職業技術學院田徑場內集中 | 報考建寧、寧化、永安公安局、森林公安系統以及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三明市人民檢察院法警職位的考生 | |||
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 |||||
1.參加面試的考生全部參加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 | |||||
2.考生需持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參加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 | |||||
3.考生在測試時發現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當場取消該測試項目的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 |||||
4.心理測試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單位電話告知。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全部參加體能測試。 | |||||
5.考生務必于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集中。遲到者視為棄權! |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