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局)、編辦、人社局:
為了將鄉鎮衛生院招聘的醫學畢業生有關政策落實到位,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留住人才創造有利條件,按照省衛生計生、財政、人社、編制、公安、教育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黑龍江省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醫學畢業生實施辦法》(黑衛發〔2014〕25號),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對鄉鎮衛生院聘用的醫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應納入編制管理,縣級統籌主要安置到有空編的鄉鎮衛生院;對工作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醫學畢業生,根據工作需要可安置到衛生計生部門所屬其他衛生事業單位。不符合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鄉鎮衛生院聘用的醫學畢業生納入編制管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黑衛發〔2014〕25號文件,通過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錄用的醫學畢業生,在鄉鎮衛生院聘用崗位工作滿三年,能夠勝任本崗位工作,經考核合格;
(二)服務期滿,本人愿意繼續留在基層工作。
三、錄用程序:醫學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擬錄用單位報當地衛生計生和人社部門,經考核合格核準后,由當地機構編制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落編手續。
四、根據留用醫學畢業生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崗位,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可以安排從事醫療臨床工作;未通過的應安排從事公共衛生等工作。
五、各地衛生計生、編辦和人社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鼓勵醫學畢業生留在基層,并為他們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工作生活環境。
六、各地衛生行政部門牽頭,編辦和人社部門積極配合,加強組織領導,要深刻領會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農村扶貧政策精神,充分利用好這次省政府為鄉鎮衛生院補充醫務人員的機會,打破各種條條框框,開拓思路,研究制定吸引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措施,落實好各項社會保障等相關待遇,努力解決醫學畢業生的后顧之憂。要切切實實把群眾關注的好事辦好,把群眾需要的事情辦實。
黑龍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黑龍江省機構與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