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鄭州經開區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鄭人社〔2015〕33號)文件精神,經區管委會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1名優秀教育人才,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按照公開、公正、平等、擇優聘任的原則,面向社會進行招聘。
2.嚴格按照程序,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區紀委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報名條件
(一)中學教研員
中學教研員9人:語文2人,數學1人,體育1人,英語1人,課程與教學論1人,數據處理與分析1人,計算機1人,科學1人。
報名條件:
1.在職在編教師或教研員,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持有現代教育技術和網絡技術相應證書。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學科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2.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者(省特級教師、省教育教學專家、省學科帶頭人、省市名師、省市級優秀教研員)年齡放寬至42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業績具備以下條件中至少2條(畢業于計算機、課程與教學、數據處理與分析專業的碩士或博士生不受業績條件限制):
A.本人或輔導的教師在省級及以上優質課(現場課)評比中獲得省一等獎及以上。
B.近五年來在CN教育期刊上獨立撰寫并發表教科研成果3篇及以上或出版論著1部及以上。
C.近五年來有主持的省級或省級以上課題或作為課題主要參與成員(排名第一)。
(二)優秀教育管理者
中小學校長:3名
報名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高,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有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能力;符合《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試行)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具備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稱;小學具備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中小學1年以上正校級或3年以上副校級崗位任職經歷。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曾被省、市以上組織、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評為名校長、骨干校長、優秀校長及相關榮譽者,年齡放寬至42周歲(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幼兒園園長:3名
報名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必須是幼兒師范院校或其他普通高等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
2.以下條件符合其中之一
A.5年內執教的優質課榮獲過市一等獎及以上。
B.持有“河南省幼兒園骨干教師”證書,省市級名師。
C.在市級示范園及以上等級的幼兒園擔任過保教管理工作2年以上(業務副園長、保教主任、保教副主任)。
(三)優秀中小學教師
優秀中小學教師24名:
中學16人: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2人、政治2人、地理1人、物理3人、生物1人、歷史1人。
小學8人:語文2人、數學2人、英語2人、體育1人、特殊教育專業1人。
報名條件:
1.初中教師具有國家承認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具有國家承認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并應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特殊教育專業教師須具有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三年以上特殊教育從教經歷。具有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上職稱。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獲省級基礎教研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一等獎及以上榮譽,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近五年獲得榮譽(業績)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A.獲得過市級及以上基礎教研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一等獎(特教教師為縣級優質課一等獎及以上)。
B.獲得鄭州市各區區級名師或其他地市市級及以上名師榮譽稱號。
C.獲得鄭州市各區區級最美教師或其他地市級及以上最美教師榮譽稱號。
D.在市級及以上比賽中取得一等獎及以上的教練員或運動員(此類人才不受學歷限制)。
(四)高校優秀畢業生
高校優秀畢業生22名:體育9名(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方向)、音樂3名(樂器、聲樂、合唱指揮方向)、美術6名(國畫、油畫、版畫、動漫方向)、計算機2名(大數據),物理學1名(通用技術),書法1名。
報名條件
1.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專業對口,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
2.以下條件符合其中之一
A.獲得師范院校畢業生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者;
B.獲得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校級二等獎學金及以上兩次者;
C.在所學專業領域內組織的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者;
D.獲得省級優秀畢業生稱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3. 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4.國家和河南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招聘過程中如有空崗,名額順延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畢業生名額中。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鄭州經開區朝鳳路小學(鄭州經開區航海東路與朝鳳路口向北500米)。
4、報名時需攜帶:《鄭州經開區管委會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2張,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其它符合招聘條件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確定擬面試人員。擬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經招教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至1:2,如達不到1:2核減招聘人數,直接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三)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模擬上課與答辯,體、音、美的面試采取專業測試、模擬上課與答辯的形式(專業測試滿分為50分,模擬上課與答辯滿分為5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人員不予錄取,如果該崗位沒有達到面試成績的人員,取消該崗位。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分崗位按擬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0年修訂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或體檢有放棄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聘用
根據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重點為考生信息的真實性,師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進行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經開區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
(一)報考人員未按照鄭州經開區管委會招聘教師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未按要求辦理人事手續及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受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期間待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受聘在職人員須按社會保險相關規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開具《繳納養老保險證明》,鄭州經開區管委會核驗后辦理人事手續。
(五)鄭州經開區管委會不組織(不委托)開設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班和輔導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咨詢電話: 0371—66728332,89916013,監督電話:0371--66782925。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