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市轄三區教育局,市直及有關中學:
為促進我市初中學校的均衡發展,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通知》(皖教辦[2016]7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號)等文件精神,我市今年繼續實行將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部分招生指標分解到全市各初中的辦法。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省教育廳的規定,我市今年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定向招生的比例為省級示范高中普通班計劃內招生數的80%。2016年我市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定向招生7127人,具體為:淮北市一中739人、淮北市實驗高中1200人、淮北市十二中604人、淮北師大附中304人、濉溪中學1248人、濉溪二中1216人,臨渙中學908人,孫疃中學908人。各校指標分解情況詳見《2016年淮北市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定向生招生計劃》。
二、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定向招生計劃的分解,由各校所隸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其辦學水平、辦學規模、就讀滿三年在籍畢業年級學生報名數等因素,提出指標分配方案,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統籌確定下達。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的,根據報名點的報名人數,確定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標分配數。
三、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定向招生錄取工作,在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統招生錄取之后進行。由市教育局根據考生所在學校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定向指標、依據考生志愿表第一批次報考志愿,在未達統招分數線的考生中,按考生學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完成定向生錄取工作。
四、2016年我市計劃內定向招生不設置最低錄取控制線,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凡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不足3年的應屆畢業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指標,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借讀生不得占用所在學校定向生指標。
五、省級示范高中計劃內定向招生是落實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計劃內定向招生工作是中招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遵守中招工作的有關紀律要求,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干擾定向招生工作秩序的單位和個人,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各校要將指標分解情況如實向學生公布,并接受社會的監督。
六、凡此前文件中關于定向生分配原則及錄取政策與本通知精神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七、本文件解釋權在淮北市教育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