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6年度選聘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的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工作,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印發〈2016年選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組通字〔2016〕44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的對象
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的對象為廣西畢業生就業網公布的《2016年廣西選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考察、體檢入圍名單(北海市)》中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時間:6月2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點:北海市和平路東二巷2號市政府大院內市委組織部組織二科(101室)
(三)要求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暫未領取大學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準考證原件及蓋章的《2016年選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包括基本信息表、主要科目成績及部門意見,基本信息表請登陸報名系統打印,主要科目成績及部門意見見附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考生要提供黨員證明或黨組織關系證明材料;若政策規定需單位同意才能報名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
3.考生需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選聘條件,取消考察、體檢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選聘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三、體檢時間、地點
(一)體檢時間:2016年7月1日
(二)集中時間:2016年7月1日上午7:30
(三)集中地點:北海市委組織部(北海市和平路東二巷2號市政府大院內),統一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四、考察時間及要求
考察時間為6月20日-6月28日,重點考察政治思想素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請入圍考察體檢的考生自行從北海市委組織部的珠城先鋒網下載《廣西北海市選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函調表》(附件1),應屆生到所就讀學校,往屆畢業生到現工作單位或人事關系托管部門或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由上述單位如實填寫《廣西北海市選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函調表》加蓋公章、并密封加蓋封印后,由考生在資格復審時交北海市委組織部。
五、有關事項
(一)考生通過資格復審后現場領取體檢通知書,體檢標準按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要求執行;
(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到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按照自治區制定的操作規程組織實施。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體檢所產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由考生自理。請考生合理安排好時間,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和體檢,并注意安全。
本通告由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 焱(0779-3186363,18377954307)
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
2016年6月21日
附件:
2、 2016年選聘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報名登記表(主要科目成績及部門意見)
3、 體檢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