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2016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招生簡介
浙江省院校代碼:0256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發改委、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2016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6〕35號),2016年我院承擔中醫學專業培養任務126名,定向培養崗位方向面向農村社區崗位培養和面向山區加快發展縣的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培養。
一、招生層次、專業及科類
本科,中醫學(五年制),理工類
二、招錄與招聘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中醫學定向培養原則上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部分縣(市、區)的部分專業不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詳見定向培養招生計劃備注)。
三、學習費用
中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2.5萬元/學年/人。經學校錄取并簽訂就業協議的中醫學專業定向培養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由委托培養用人地政府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以各縣(市、區)衛生局協議為準。
四、就業與待遇
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的縣(市、區)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農村社區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衛生部門商人力社保部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中醫學定向培養生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詳見浙衛發〔2012〕114號)。其他政策請咨詢各縣(市、區)衛生局。
未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的縣(市、區),定向培養政策按各地制定政策執行,請咨詢各縣(市、區)衛生局。
五、中醫學專業定向培養招生計劃(合計126名):
備注:1、各縣(市、區)定向培養計劃數以浙江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2、醫學類專業定向招生體檢應同時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公務員招錄的體檢標準;
3、本科定向培養專業在第二批提前批錄取,投檔錄取方式為傳統志愿;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分進行專業投檔;
5、定向培養學員在校期間不得轉校或轉專業;
6、以上政策若有變動,以相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