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山東體育學院各類別錄取原則如何?
答:1)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舞蹈編導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校考成績×70%+高考文化課成績×30%)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專業按投檔考生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校考成績相同者,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02)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為體育教育和特殊教育兩個專業按照體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照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余體育專業均按照文化課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者,按照體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錄滿為止;
3)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按照文化課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者,英語、新聞學、應用心理學、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專業按照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專業按照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錄滿為止;
4)體育單招錄取原則為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分專項、分男女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