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招聘公告規定,現將2016年大邑縣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如下。 | ||||||||
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于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攜帶以下材料到大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樓會議室(地址:大邑縣晉原鎮邑新大道192號),由縣紀委監察局、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 ||||||||
三、進入資格復審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大邑縣2016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名信息表》(貼上照片)一式二份;(3)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務員管理部門鮮章;(4)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持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 ||||||||
四、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 ||||||||
五、監督電話:02888222329(大邑縣人社局) | ||||||||
02888280662(大邑縣人社局紀檢監察室) |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376200&t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