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專業(崗位),所報專業(崗位)須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資格審查通過者,不得更改應聘專業(崗位)。報名時只需填報到專業(崗位),不需報具體單位。
(2)對計劃聘用人數與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取消或核減的聘用計劃經研究后,增加到報名人數較多的專業(崗位)。報考取消或核減聘用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規定條件的其他專業(崗位)。
(3)寒亭區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