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察和體檢工作結束后,通過“中國•寒亭”或“寒亭區教育局”網站等渠道對擬聘用人員向社會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取消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寒亭區教育局分崗位組織從高分到低分選崗。聘用制教師與區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統一發放工資,依法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各學校與區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用人合同,聘用教師,聘期三年(第一個聘期的第一年為試用期);聘期結束后,考核合格的,可辦理續聘手續;兩個聘期期滿后,聘用制教師需再辦理續聘的,由學校依據工作實際需要和聘用制教師考核情況,確定學校續聘人員和數量,并在全區范圍內進行調劑。聘期內連續兩個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制教師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解聘手續。
聘用制教師工資按同等條件事業在編教師工資標準核發,所需資金由區財政承擔。聘用制教師實施績效工資制,績效工資部分不單獨發放。聘用制教師同在編教師一樣參與學校考核獎懲、培訓、交流,單獨指標參與教師職稱評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