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2016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和離校未就業的2014屆、201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統稱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已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進行離校未就業實名登記且持有《就業創業證》;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3、服從組織安排,自愿從事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事業,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扎根基層;
4、身體健康,適合基層崗位工作需要;
5、報考特殊基層崗位的要同時擁有相關專業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