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身體條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韓語四級以上,英語六級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有關單位開除公職或單位辭退的。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