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二)具有適宜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須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體崗位、人數及招聘條件等詳見《開發區2016年招聘職業教育聘用制教師崗位表》(附件1)。
(六)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不得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