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鄭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04號 )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上級批準,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投訴舉報咨詢服務中心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市戶籍、大專(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責任心強、持有我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并經過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熱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具備應聘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三)口齒伶俐,普通話標準,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 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專業崗位
專業崗位需求、人員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附件。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報名地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投訴舉報咨詢服務中心(汝河路文化宮路交叉口,鄭州市人社局汝河路辦公區綜合樓5樓)。
3、資格審查:
(1)報名者本人須持身份證、戶口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張。
(2)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時間、內容和方法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測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知識和計算機應用常識,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顯示為準。
2、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人員,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成績評定。考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具備優先條件者列前位。
(三)體檢和公示
1、體檢:按照成績評定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2、公示:對擬聘人員將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四)培訓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須參加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投訴舉報咨詢服務中心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四、公益性崗位待遇和管理
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崗位補貼(不含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用工單位可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實行績效獎勵。
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由用工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考核,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等其它事宜。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將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371—67185351。
報名咨詢電話: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投訴舉報咨詢服務中心 67180885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