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同分,按面試成績排序,仍然同分的按筆試學科專業知識成績排序,再同分進行加試,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灌南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獲得體檢資格人員未按要求統一參加體檢的,視作自愿放棄。
連云港市灌南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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