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
5.歷年年度考核均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其他條件;
8.工作經歷的計算截至2016年8月12日。
成都高新區2016年面向全國選調優秀年輕干部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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