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城區學校、幼兒園擴容提質的需求,今年暑假,我縣城區學校、幼兒園擬面向城區外學校選調教師29人,為使選調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
富寧縣一中4人、一小9人、二小3人、一幼2人、二幼4人、特殊教育學校3人、新華鎮中心學校4人。考試選調具體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調教師計劃表》,該《計劃》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富寧政務網(http://www.ynfn.gov.cn)。
二、公開考試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鄉鎮公辦學校(校醫崗位除外),2013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特崗教師必須是2012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轉入當地編制后的方可報考。高中教師面向各鄉(鎮)中學(含二中、三中、新華中學)選調,新華鎮轄區學校教師不能報考新華鎮崗位。
三、考試選調條件
(一)考試選調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近三學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2015—2016學年年度考核以監審股審核結果為準);
2.未轉正定級的;
3.近三學年違法違規受處罰、處分的或正在立案調查的;
4.近三學年有其中一年以上教學成績,中學排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倒數一、二名的,小學排在本鄉鎮倒數第一名的。
四、相關要求
(一)新華鎮中學報考縣一中崗位的,必須在新華中學服務期滿3年及其以上(特崗教師須2012年9月前參加工作并已轉為地方編制),近三學年中考、學年末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名列前二名(同時任兩個班及以上的,成績取所任班級的平均分)。新華鎮小學(含完小)報考城區學校相應崗位的教師,必須在新華鎮相應小學服務期滿3年及以上,新華鎮中心學校小學本部教師近三年教學成績至少有一次在縣學年末統測中名列本部同年級前二名,新華鎮完小及以下教師的教學成績近三學年至少有一次在縣學年末統測中名列新華鎮前四名。到城區學校跟班學習的教師,參加報名考試取現在所在學校的成績,近三年中考、學年末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名列全縣前八名。
(二)新華鎮中心學校教師參與城區學校選調,出現空崗的,從本次選調中學、小學階段同一學科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空一補一的原則順延到新華中心學校相應崗位(順延尊重其本人意愿,順延對象只針對新華鎮轄區以外的報考人員)。
(三)符合報考相應崗位條件的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學歷或英語專業過八級的教師,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免筆試人員成績計算方法為:僅有免筆試老師報考的崗位,以面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作為總成績;既有免筆試老師又有筆試老師報考的崗位,取該崗位筆試老師的最高筆試成績作為免筆試老師的筆試成績,所有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等于總成績。
(四)縣二中有高中教學經歷的提供高考、會考或學年末成績,跨初高中年級任教的,可以任選對應成績報名。
(五)編制在小學由于學校工作需要調整到中學任教的,只要近三年內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初中成績或小學成績,可以選擇對應中學或小學崗位進行報名。
(六)提供的教學成績,必須是2013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學期學年末統測成績,但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術2013年春季考的作為2014年中考成績以此類推。中考、會考、學年末統測成績由教研室出具相關證明,非考試科目由學校出具任課證明,證明須經辦人簽字并蓋公章方為有效。報考中學、小學語文和數學崗位的教學成績證明必須與報考崗位學科對應,其他崗位不限。
(七)一位老師只能報考一個學校一個崗位,請各位老師謹慎選擇,一經填報交表,不得改動。
(八)調(流)進城人員涉及崗位變動的按新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任,工資待遇按新單位實際崗位重新確定,會出現高職低聘的情況。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至 8月18日下午17:30
2.報名地點:富寧縣教育局辦公樓一樓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報名所需材料:《2016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教學成績證明,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學歷證書、年度考核證書、榮譽證書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以上材料須出示原件和交復印件各一份。
(二)材料收取及資格審查。由富寧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三)筆試(筆試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1.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16年8月19日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
3.筆試地點:富寧縣職中
4.筆試內容:以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內容。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6年8月20日下午。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和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 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免筆試人員不占比例。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1.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16年8月20日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時間:2016年8月21日下午2:30開始。
3.面試地點:中學組在縣一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組在縣一小。
4.面試方式:講課或專業技能展示,時間為10分鐘以內,滿分100分,當場公布分數。
(五)量化考核
2016年8月22日,考核組對選調人員進行量化考核。進入量化考核人員必須于2016年8月22日16:00前提交量化考核相關計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提供的不予計分。8月22日17:30前選調人員到監審股確認量化考核分數,無異議者簽字認可,超過時間不來確認簽字的視為默認。量化考核滿分10分,其量化考核內容和分值如下:
1.教齡(2分)。每年0.1分,最高記分為2分。
2.教學成績(4分)。中學教學成績近三年縣級及以上學年末統測獲第一名4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5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5分,第七名1分,第八名0.5分;小學教學成績近三年縣學年末統測獲鄉鎮第一名4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5分(不重復記分,以最高名次記分。報考中學、小學語文和數學崗位,提供的成績證明必須與所報學科一致方可計分,報考幼兒園及小學其他崗位統一不加分)
3.表彰獎勵(2分)。近三年來榮獲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校長、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教研組長、優秀教師、優秀團干部、優秀少隊輔導員、課堂教學競賽、教育教學現場競賽。以上表彰獎勵事項給予加分,其他一律不列入加分范圍。國家級獎勵2分、省級1.6分、州級1.2分、縣級0.8分、鄉鎮(校)級0.4分(不重復計分,以最高級別獎勵記分)。
4.其他加分(2分)。擔任過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的(以教育局黨委任命文件為準),每滿1年記0.2分(滿6個月不到12個月視為一年記0.2分,不滿6個月不得記分),最高記分不超過2分。
(六)體檢。體檢人選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對同一崗位中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指定單位為富寧縣人民醫院。擬選調人員于2016年8月23日,統一到縣醫院體檢,體檢要求參照《云南省公務員的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自負),如體檢有疑問且縣醫院無法下結論的暫不作為擬調人員予以公示,待州級醫院復檢明確結論后再做安排。
(七)擬選調公示。在富寧政務網上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5天。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相關責任人在學年履職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空缺崗位,從總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辦理選調手續。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調動。擬調(流)動人員在接到調(流)動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跟班人員被錄用的必須到報考崗位工作,否則順延下一個,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調(流)動資格。
六、紀律要求
(一)堅持按工作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不得因人設崗,除新成立機構、縣委政府重點工作可設置定向考調外,其他一律不得設置定向考調。
(二)在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筆試、面試、考核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時限內,參選人員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進行監督,舉報電話:6128307。
(四)未盡事宜由富寧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6125007。
附件:
4.2016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調教師量化考核登記表
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15日
單位 | 崗位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崗位工作簡介 | 考調人數 | 性別要求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專業條件 | 普通話要求 | 資格條件 | 工作經歷要求 | 成績要求 | 備注 |
縣一中 | 數學 | JCK20160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高中數學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工作崗位在中學 | 成績對應,且近三年中考、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縣前八名 | |
縣一中 | 英語 | JCK201602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高中英語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工作崗位在中學 | 成績對應,且近三年中考、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縣前八名 | |
縣一中 | 生物 | JCK201603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高中生物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工作崗位在中學 | 成績對應,且近三年中考、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縣前八名 | |
縣一中 | 化學 | JCK201604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高中化學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工作崗位在中學 | 成績對應,且近三年中考、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縣前八名 | |
縣一小 | 語文 | JCK201605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語文教育教學 | 3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不限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小學 | 成績對應,且在近三年全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全鄉(鎮)前四名 | |
縣一小 | 數學 | JCK201606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數學教育教學 | 3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不限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小學 | 成績對應,且在近三年全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全鄉(鎮)前四名 | |
縣一小 | 英語 | JCK201607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英語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小學 | 不限 | |
縣一小 | 音樂 | JCK201608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音樂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
縣一小 | 美術 | JCK201609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美術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
縣二小 | 語文 | JCK201610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語文教育教學 | 2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不限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小學 | 成績對應,且在近三年全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全鄉(鎮)前四名 | |
縣二小 | 數學 | JCK20161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數學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不限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小學 | 成績對應,且在近三年全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全鄉(鎮)前四名 | |
縣一幼 | 學前教育 | JCK201612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學前教育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舞蹈教育,音樂教育,音樂舞蹈教育,舞蹈學,音樂與舞蹈,音樂學,音樂,音樂表演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
縣一幼 | 校醫 | JCK201613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幼兒園醫務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臨床醫學、社區醫學、基礎醫學、全科醫學 | 不限 | 具有臨床執業醫師及以上執業資格 | 從事醫務工作3年以上 | 不限 | |
縣二幼 | 學前教育 | JCK201614 | 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學前教育工作 | 3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學歷以上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舞蹈教育,音樂教育,音樂舞蹈教育,舞蹈學,音樂與舞蹈,音樂學,音樂,音樂表演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
縣二幼 | 音樂 | JCK201615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幼兒園音樂教育教學工作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
特殊學校 | 信息技術 | JCK201616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特校信息技術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一經選調五年內不得調離 |
特殊學校 | 音樂 | JCK201617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特殊學校音樂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一經選調五年內不得調離 |
特殊學校 | 語文 | JCK201618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特校語文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不限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工作崗位不限 | 不限 | 一經選調五年內不得調離 |
新華中學 | 語文 | JCK201619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初中語文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中學 | 成績對應,且近三年中考、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縣前八名 | |
新華中學 | 數學 | JCK201620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初中數學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中學 | 成績對應,且近三年中考、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縣前八名 | |
新華中學 | 英語 | JCK20162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初中英語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其以上 | 專業對應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中學 | 成績對應,且近三年中考、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縣前八名 | |
那農小學 | 語文 | JCK201622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小學語文教育教學 | 1 | 不限 | 不限 | 專科及其以上 | 專業不限 | 二級乙等以上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三年至少有一學年工作崗位在小學 | 成績對應,且在近三年全縣學年末統測中,至少有一次名列全鄉(鎮)前四名 | 一經選調三年內不得調離 |
合計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