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對于醫學專業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直接參加面試。
2.面試辦法:
面試采取專業面試方式:主要包括:綜合分析能力、專業技能應用、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應變和舉止儀表五個方面。面試采取答辯形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0分鐘,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專業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應試者自動放棄面試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環節的人數小于1:2的比例時,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若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小于或等于聘用計劃時,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